致現在還說事不關己的人們


一單台灣殺人案,政府打著為愛女推行《逃犯條例》的旗號。

69 至現在,香港人發起了多個遊行為了撒回送中條例,政府刻意無視人民聲音。(遊行數字到現時也不再重要,100萬、200萬被寫至30萬)

 612 沒有委任證的警員向市民發射多枚催淚彈。人民發起多個不合作運動,警民衝突升溫,衝激行動增加。林鄭以語言偽術「壽終正寢」以騙市民。(我們不難理解她的用意。)

連龍牆快速在多區出現,網民以多個方法希望其他市民了解事件:街頭片段展示,把資訊放進長輩圖。人民衝擊立法會沒即時被阻止,但卻在沙田商場被圍堵。(這個做法為了什麼請想想。)

至今(722日)至少4位市民對政權絕望輕生。有人說條例已暫停,人民要求達到。

事情卻發展成昨晚(721日)遊行後警方使用催淚彈、黑社會在元朗西鐵站見黑衣就打、警方下閘不接受報案。

新聞自由讓我們監察政權使用,可是媒體開始被打壓;人民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,不受到審查及限制。這是我了解到我們在香港擁有的基本自由。言論自由不只是說,是需要聽。

當政權過大以暴制裁聲音,你還能說不關你事,還能說你中立嗎?

事情發展不再是一條條例,是整個香港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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